中国信通院发布《人工智能知识产权法律问题研究报告(2023年)》
人工智能作为全球产业发展的新动能,正迅速推动人类社会智力创新、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及生产生活方式效率的提升。但同时也伴随着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人工智能知识产权治理目前正处于规则制定的新阶段,开展人工智能知识产权问题研究,有助于了解国内外人工智能知识产权治理热点问题和事件,引导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升级,推动人工智能知识产权治理步入新阶段。
基于此,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简称“中国信通院”)知识产权与创新发展中心组织开展人工智能知识产权法律问题研究,坚持以推动产业发展为导向,结合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对于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挑战,对全球范围内人工智能领域知识产权发展情况和问题治理进行综合研究,编制发布《人工智能知识产权法律问题研究报告(2023年)》。
报告凝练了全球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概况以及产生知识产权问题的原因,对数据训练的合理使用、内容著作权保护范围等问题进行深入剖析,结合典型案例,深度分析各国在知识产权治理方面的不同实践,提出探索人工智能知识产权平衡的治理理念,完善治理规则、统筹治理主体的有关举措和建议,力图为人工智能知识产权的有效治理提供参考样板。
报告主要内容
1. 人工智能产业知识产权环境
人工智能被视为引领未来产业发展的战略性新兴技术,正在推动着一场全新的科技变革和产业创新。从发展阶段来看,深度学习技术的快速突破正在驱动人工智能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逼近通用智能。从商业化落地来看,人工智能行业主流产品形态是生成式人工智能。而知识产权问题是企业对于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的首要担忧,人工智能技术在多方面挑战现有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尤其是著作权法律规则。一是需要著作权法界定输入端的合理使用范围和侵权责任承担;二是需要著作权法明确输出端人工智能创作物的保护范围。
2. 人工智能领域全球知识产权治理相关实践
各方都在积极寻求解决人工智能领域知识产权问题的路径。美国政府加速法律问题研究,产业主体主动承担训练数据和作品的侵权责任;日本通过明晰人工智能数据训练中的合理使用标准,平衡企业和原创作者间的关系;欧盟以促进产业发展的数据挖掘原则为抓手,推进著作权治理向精细化方向发展;中国通过立法和司法协同,探索人工智能知识产权最佳保护模式。
3. 人工智能知识产权治理展望
各方对于人工智能技术有较大的知识产权风险已经达成共识,知识产权制度必须适应新的现实和新的法律挑战,形成符合产业和各方行为预期的知识产权治理理念和规范。基于新的人工智能发展阶段的知识产权治理理念,需要坚持产业发展优先的原则,秉持共商共建理念,推动输入端和输出端关键规则构建,探索治理主体创新。
报告目录
一、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概况和知识产权环境
(一)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概况
(二)人工智能产业知识产权环境
二、现阶段全球人工智能领域主要知识产权问题
(一)输入端数据训练的合理使用问题
(二)输出端内容著作权保护范围问题
三、人工智能领域各国知识产权治理相关实践
(一)美国:政府加速法律研究,产业主体承担责任
(二)日本:明晰合理使用原则,避免侵犯原著作权
(三)欧盟:保护企业数据挖掘,推进治理精细水平
(四)中国:明确尊重知识产权,立法司法协同探索
(五)小结:各方积极应对挑战,治理路径逐渐清晰
四、人工智能知识产权治理展望
(一)完善治理理念
(二)健全治理规则
(三)统筹治理主体
主要专家简介
中国信通院知识产权与创新发展中心工程师
郎逸飞
专注于人工智能、数据合规、知识产权等领域的法律政策研究。近年来参与多项平台经济市场竞争状况分析相关研究报告,包括《人工智能知识产权规则研究》《数字藏品法律风险研究报告》等。
中国信通院知识产权与创新发展中心高级工程师
李梅
长期从事知识产权、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相关领域的研究工作。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AIGC时代知识产权治理策略与方案研究》《人工智能市场竞争状况评估》等多项研究工作。
中国信通院知识产权与创新发展中心副主任,高级工程师
毕春丽
IMT-2020(5G)知识产权工作组组长。主要研究方向为信息通信产业标准与知识产权、科技伦理治理、竞争政策、人工智能产业、专利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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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团队联系方式:
中国信通院
知识产权与创新发展中心
郎逸飞
010-62304212
langyifei@caict.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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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 审 | 谨 言、珊 珊
编 辑 | 凌 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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